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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五课题第二轮申报开始

2010年11月24日 00:00:00 访问量:179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2007-04-03

 

 京教函〔2007166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属直管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研究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 330日起启动2007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将通过市教委、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发布,同时在《现代教育报》等媒体发布公告。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我市教育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服务北京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北京教育宏观决策、服务北京教育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准确把握教育理论、教育政策和教育实践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基本需求,组织全市的研究力量开展研究。在基础教育研究领域要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发动更多的教师参与研究。

  二、本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设立经费资助和自筹两个类别。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为经费资助课题,一般课题为经费自筹课题。重大课题由评审组从重点课题中提名,经领导小组投票确定。

  三、课题申报者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

  四、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规定:

  (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请。

  (二)在研的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

  (三)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以上问题一经查出,一律撤项并追回已拨经费。

  五、各区县、各学校和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要依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信誉、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六、课题申报实行二级申报制度,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分别通过各区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应的科研主管机构)报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七、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市教委网站(****)、北京教育科研网(****)、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下载。申请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各单位报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见(文件26450),活页论证5(见文件26451),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由组织申报单位统一汇总上报)。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八、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 330日起 511止。请各区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应的科研主管机构)务必按期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汇总后统一报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为:6603607866077219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申报的老师注意,我校在五一放假后回来第一天( 五月八日)早上收。一定要交打印好的,我们当天送区!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材料也可在校园网下载。
 具体内容见教科研主页中课题立项栏目。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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