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的
活 动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高标准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验收,决定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中小学、幼儿园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全县人民满意的教育,争创人民满意的学校,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全县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执行、落实国家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教师专业化水平,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加强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四)加强对中小学校使用教材的管理。教学辅助资料必须在省定目录内且由市专家组推荐的,由学生及家长自愿订购,各校不得强行组织学生征订。
(五)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义务教育学校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普通高中、幼儿园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六)各小学、初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普通高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年9月起,到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9月初—9月底)
1.各学校要把省、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印发至每一个教师,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2.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
3.各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10月初—10月低)
1.以校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学校认真对照省颁布的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辫子,找原因,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底前报我局教育股。
2.制定具体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各校要对重点问题和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整治,特别是整顿好乱补课、乱排课、乱办班、乱招生、乱使用教辅资料、乱收费等问题。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处理问题(10月中旬—11月底)
1.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检查整治行动效果。
2.积极探索建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四、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各校要从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的高度,重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县教体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子文
成 员:陈修乐 史 东 蒋焕伟 杨 虎 杨 荣
张述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办公室主任由陈修乐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事务;督查室主任由蒋焕伟兼任,督查室重点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督查,执法整改。
2.落实措施。根据国家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我局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统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作息时间,以保证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完善学校的质量评价办法,增强规范办学行为的导向功能,拟取消小学三年级的评价,将科学学科考核改为综合学科,增加音、体、美的文考内容,以督促各校开齐开足课程。
3.标准及要求。省教厅文件(川教[2009]249号)对规范办学行为有具体且严格的规定,各校要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此文件已转发并上传在互联网,请各校查阅并组织学习)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纠正办学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教体局将建立检查通报制度,采取实际行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4.从严整改。学校在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进行督查督办,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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