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精细化管理教体系统的项目建设,有效遏制项目建设中的安全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项目建设环境,规范项目建设制序,从根本上提高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精细化”管理要求,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突出质量安全,强调进度投资,兼顾环保创新,努力实现“优质、平安、绿色、和谐”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理念,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用,不断强化“不留遗憾、不当罪人、建优质工程”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行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整齐化、现场管理规范化、过程控制严格化”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使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大力提高,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质量观念不断增强,质量意识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安全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和违纪违法的现象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建设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教体系统的实际,不定期开展学校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等进行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各类难点问题,对项目建设中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人和事,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
组 长:石宝玉 局纪委书记
组 员:范旭泉 计划财务基建股股长
史 东 法规监审股股长
张加强 核算中心主任
何 敏 计划财务基建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计划财务基建股,由范旭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省、市、县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如:可研、立项,选址、地勘,设计、预算、财评,招投标、合同签订,报建等。
(二)有项目建设学校要督促各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切实履行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责任。
(三)工程开工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要参加由监督部门组织召开的监督告知会议,同时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定期召开通报会议、协调会议等。
(四)建设单位应健全项目管理机构,按要求配置项目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并监督、指导、协调、考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五)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并对相关人员的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核查。
(六)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
(七)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图审查单位是否严格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是否记录审图过程中发现的勘察、设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八)涉及有监理单位的项目,应按合同和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监理人员,满足专业和数量要求,并在岗履职;按规定及时报送监理周报、月报,报告内容应真实、客观、准确,全面反映施工现场实际状况;未涉及监理单位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派驻熟悉业务的现场代表,对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并填写好施工日志。
(九)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数量、在岗履职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每天巡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状况,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质量隐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质量监督机构。
(十一)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项目部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标准规程,制定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目标和标准。
(十二)施工、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所承接工程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形成相应的报告,不得敷衍塞责,要有高度质量的意识和强烈的责任观念。
(十三)施工单位应要求作业工人采取与工种相符的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工种、数量应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前,项目技术人员应会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由监理单位签字见证。
(十四)建设单位应对各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情况履行管理职责,各施工单位应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十五)施工单位应制定项目的应急预案,预案要切合实际和可操作性,并报建设单位和安全质量监督机构。
(十六)推行起重机械出租、安装(拆卸)、维护、保养由同一单位或同一联合体承担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起重机械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管理,切实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十七)对于深基坑、地下暗挖、高支模、脚手架、起重吊装、滑模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批准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各责任主体应有专人在现场检查、监测;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应在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十八)各责任主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整治工作范围
1. 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重点整治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终身制落实不到位,对发现的各种质量安全问题和事故不敢一追到底;对质量安全大检查重视程度不够、检查深度不足、问题分类不清、整改不力,施工技术管理不力,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技术交底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粗制滥造,违章违规作业,施工过程偷工减料,工程验收不执行规范及标准,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等行为。
2.工程质量方面
原材料与混凝土工程,重点整治原材料进场检验批次不满足规范要求,原材料未经检验直接投入使用,混凝土未严格按照配合比拌和,违规使用新材料、新产品等问题。
3.施工安全方面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深基坑等安全防护不足;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等问题。
汛期施工安全,重点整治防汛机制没有建立、防汛物资设备不到位、排洪设施没有形成、没有预警机制。
风季风区施工管理,没有严格执行风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大临设施及各项施工机具设备、支架等没有抗风检算及检算不合理、现场没有按设计实施、各类大型设备没有应急预案等。
施工用电:重点整治施工现场配电箱不安装漏电保护器、配电箱无门无锁、民工私拉乱接施工用电;人员驻地用电管理不严,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驻地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工程车辆违章载人等问题。
4.内业资料方面
内业资料重点整治专项方案不齐全、各项交底不完善、交底无记录、资料内容填写不真实、资料不完整或签认不及时、对上级文件回复不及时等问题。
各校要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建立问题库,对各个工点全面彻底不定期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各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问题进行系统分类和统计,建立问题库,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整改部门、监督人、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各项内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质量安全是施工过程中的永恒主题,要求各校重视质量安全整改活动,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始终把质量安全管理作为施工现场管理最核心、最重要、最关键的工作来抓,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正确处理好质量安全与工期、效益的关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全力攻克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粗制滥造、违章违规作业等顽疾,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完善并落实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进行施工,明确质量安全责任奖罚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提高所有人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劳务工安全生产技能,尤其是汛期、风期、既有线施工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务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打牢现场施工安全的坚实基础;同时还要从施工方案、工程措施、风险管理、应急预案、关键处所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整治质量安全隐患。
要求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质量安全自检,并在整改活动中认真配合相关部门有条不紊的开展,并与推进精细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事事有流程,事事有标准,事事有责任人”的要求,加快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具体责任人;积极构建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质量安全管理监控机制,把专项治理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全面、认真、负责地做好质量安全工作,努力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六、整治工作安排
(一)由计财股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1.汛期前进行防洪、防汛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2.随时进行防火、用电安全及环保、文明施工等安全隐患排查(各类设施,标识标牌是否完整,标识是否符合实际)。
3. 定期抽查内作业资料的情况。
4.每次排查后,对本阶段排查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整改措施及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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