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新城(街道)、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切实加强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决定于清明期间,在全县组织开展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立德树人,以“缅怀先烈、报效祖国、圆梦中华”为主题,在全县广大青少年中组织开展瞻仰革命先烈、祭扫烈士陵园、参观先烈故居、缅怀先烈伟绩等活动,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铭记革命先烈英勇事迹,倍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懂得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道理,树立崇高理想,立志报效祖国,勤奋学习、成长成才。
二、活动时间:3月26日至4月10日
三、参与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团员青年,大、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1、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组织青少年就近就便前往革命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祭扫瞻仰烈士陵墓、举行入党入团入队仪式、命名少先队英雄中队、讲好革命传统故事等形式,缅怀纪念先烈、学习英雄事迹。
2、开展“网上祭先烈”活动。充分利用大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公共网络服务场所、社区绿色上网中心等网络资源,组织广大青少年登录中国文明网(****)和江苏文明网(****)参与“网上祭先烈”活动。在网上向先贤先烈献花、抒写感言寄语。江苏文明网将设计制作专题网页,报道展示优秀感言寄语、“清明”节日小报以及全省各地开展活动情况。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到革命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等地,广泛开展义务讲解、文明引导、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缅怀和哀思。
4、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为主题的“故事会”、“红色经典诵读”、“红歌大家唱”等活动。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65年来的建设成就和中国人民崭新的精神风貌,引导人们传承和弘扬革命传统。通过举办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组织广大青少年诵读中华经典,从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中汲取营养、涵育文明。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场、新城(街道)、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要把开展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设计、周密安排,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革命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积极拓展和延伸教育平台,主动为开展凭吊、纪念活动提供支持。各乡镇场、新城(街道)、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交通安全、活动安全。
2、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乡镇场、新城(街道)、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要把开展青少年凭吊革命先烈活动与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结合起来,与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等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教育资源,遵循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精心设计形式多样、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活动内容,大力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吸引广大青少年自觉参与、乐于参与。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场、新城(街道)、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要加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主动与县电视台对接,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加强网络和报纸媒体的信息报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
4、各乡镇场、新城(街道)、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自3月26日起,要组织广大青少年登录中国文明网(****)和江苏文明网(****)参与“网上祭先烈”活动。
5、各乡镇场、新城(街道)、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于4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和图片资料报送至县文明办(县行政中心609室)。联系人:丁强;联系电话:83597359;电子邮箱:shy****@163.com。
沭阳县文明办
沭阳县教育局
共青团沭阳县委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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